事件概述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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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点评
《意见》对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新型电力系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发电环节,要求发展新能源和水能功率预测技术,统筹分析有关气象要素、电源状态、电网运行、用户需求、储能配置等变量因素;在输变电环节,推动变电站和换流站智能运检、输电线路智能巡检、配电智能运维体系建设;在配用电环节,提高负荷预测精度和新型电力负荷智能管理水平,推动负荷侧资源分层分级分类聚合及协同优化管理,加快推动负荷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本次意见的发布进一步细化了数字化、智能化在发、输、变、配、用电环节的实施方法,利好电力信息化相关企业。
《意见》强调了数字化智能化在煤炭安全高效生产中的重要性。意见中提到,要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带动煤炭安全高效生产,包括:1)推动构建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提升矿井地质条件探测精度与地质信息透明化水平;2)推动煤矿主煤流运输系统实现智能化无人值守运行,辅助运输系统实现运输车辆的智能调度与综合管控;3)推动煤矿建立基于全时空信息感知的灾害监测预警与智能综合防治系统4)支持煤矿建设集智能地质保障、智能采掘(剥)、智能洗选、智能安控等于一体的智能化煤矿综合管控平台。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是对2021年发布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的进一步强化,强政策驱动下,煤矿智能化相关企业有望持续受益。
数字能源新业态待构建。意见提到,在能源消费环节,应持续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探索峰谷分时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价格激励方式,推动柔性负荷智能管理、虚拟电厂优化运营、分层分区精准匹配需求响应资源等;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与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能楼宇等用能场景深度耦合。伴随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碳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走向成熟,有望推动虚拟电厂软硬件提供商、聚合商规模化发展。
相关标的
1)电力信息化:国能日新(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电力交易)、南网科技(智能巡检、虚拟电厂、储能)、东方电子(调度配网信息化、虚拟电厂)、远光软件(电力交易、碳交易决策平台)、朗新科技(负荷控制系统、虚拟电厂);
2)煤矿智能化:龙软科技、梅安森、北路智控。
风险提示
宏观因素影响能源相关投资;信息化技术发展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