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县公安局摸准一批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住所后,4月17日-21日,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辗转开化、衢州、杭州、萧山、临海等地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期间,成功执结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65万余元,3件执行案件有了新进展。
拘传被执行人促和解
(资料图片)
2021年1月,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晏某诉至广昌法院,经法院做出调解后,晏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晏某下落不明且无法查清其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次异地集中执行前收到公安部门的协查反馈,发现晏某长期生活在杭州,当执行干警赶赴晏某住所,对晏某采取拘传措施,经过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晏某当场履行了货款10万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冻结股权查封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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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俞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广昌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俞某拒不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俞某名下持有4家公司股权,并存在转移房产的行为。执行法官赶赴4家公司注册所在地,将其股权冻结,并查封俞某转移到其前妻名下的房产一套,涉案金额140万余元。
执行威慑促履行
在查找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谢某的下落时,谢某得知广昌法院此次开展浙江异地集中执行行动,面对执行威慑,被执行人谢某主动联系申请人黄某与执行法官,在主动履行部分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此次异地集中执行的成功开展借助“法院+公安”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强大执行合力,精准高效地解决了“查人找物”的实际困难,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素材来源:执行局 饶泽瑾
一审:曾琪 | 二审:李祥祥 | 三审:姜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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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广昌:“法院+公安”高效联动 破解异地执行查人找物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