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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展示版权执法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湖南省版权局选定了“2022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
2021年1月,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办接湖南童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线索,该公司研发的教学系统被他人恶意侵权。经查,童梦公司先后研发出《童梦言语训练系统》一体机课件、培智教学系统(1-9年级)V2.0等软件,以及配套教学资源。北京某公司杜某、徐某等人,自2019年1月起伙同江苏某公司朱某,仿照权利人教学系统研发“特教云平台”,通过拷贝、网络爬虫等方式获取童梦公司教学资源,制作侵权盗版制品,非法获利263万余元。2022年4月13日,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十三万元。
2021年2月,接权利人举报,岳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吴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5月,吴某等人非法获取《大话西游》源代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架设运营《南倾西游》《初尘西游》等私服游戏,招揽代理进行推广,吸引玩家注册充值,涉案金额3425万余元。2022年5月16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零二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七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
2020年12月,娄底市版权局、市“扫黄打非”办牵头成立专案组,调查系列图书被侵权案。经查,邹某、欧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2020年4月起制作大量盗版教辅图书,通过“拼多多”平台多家店铺销售,共销售盗版图书60类118799册,涉案金额203万余元,涉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2022年8月31日,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21年9月,永州市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收到移转线索,“无忧无损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办案人员先后查清网站域名、IP地址、解析服务器所在地等关键信息,并对“无忧无损音乐网”进行远程勘验。经查,“无忧无损音乐网”的实际经营者为杨某,杨某通过网络采集音乐作品,没有取得任何授权,自网站开设以来共收取会员费1108元。2022年1月18日,永州市宁远县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杨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8元、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当地某文化传媒公司进行检查。公司营业场所陈列“剧本杀”盒装本《七个密室》等剧本,法定代表人聂某无法提供剧本的正版授权证明。经查,聂某私自复刻《七个密室》等五本剧本,交予微信好友在淘宝售卖,获利700元。2022年3月4日,衡阳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某文化传媒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南省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