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房产销售人员以“特价房”诈骗,购房人损失怎么赔?法院这样判

时间:2023-08-06 16:58:27

买房是件大事

购房人小高,为了在无锡安居乐业


(相关资料图)

专门选了家知名地产公司

在售楼处磋商、签订合同

并支付购房首付款

小高认为这样买房多踏实啊

可没想到,竟深陷一场骗局

小高和另一名购房人

被该地产公司销售人员诈骗首付款

共计108万元!

2023年7月28日

购房人小高诉某地产公司

赔偿542126元购房首付款一案

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该案要从2019年8月说起

当时,小高经同学介绍

认识了该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张某彪

因同学刚在张某彪处买了房

自己也是买同一幢楼

因此小高很放心

当月

就签了张某彪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可这份商品房预售合同

却是骗局的开始

据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法官助理许培培介绍

该公司对于废弃的空白商品房买卖合同

没有有效的管理

这就给了销售张某实施诈骗的可乘之机

他拿着废弃的合同

去文印店稍微做了修改

实际上,变造合同中的约定房号已经出售

小高对此毫不知情

许培培表示

变造的合同就算是真实的买受人

也没有办法辨别它的真假

购房者小高后续的一系列付款行为

都与签订该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

接下来,小高在地产公司售楼处

在张某彪提供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首付款

小高没想到

POS机竟然是张某彪网购的

自己支付的542126元首付款

全部进入了张某彪的个人账户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方华:

他的刷卡、POS机的支付

也是在三楼这个售楼处

样板间的展示厅

也就是说其他买受人

也会出现在这个楼层

在这种情况下

让买受人引起足够警觉

这种注意义务是很难去行使的

2021年10月10日

到了约定的交付日期

小高的同学拿到了房

小高却没有

此时,他觉察到异常,找张某彪询问

张某彪则以“特价房”

手续办妥尚需时日等手段

继续蒙蔽小高

但骗局总有不攻自破的时候

销售张某自己都编不下去了

因为每一次的谎言

都需要很多的谎言来圆

他自己编不下去了

他就跟小高说我骗了你

2022年5月31日

张某彪因诈骗小高等2名购房人

共计108万4136元

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

并责令退赔所有诈骗款

因张某彪已将诈骗款挥霍难以退赔

小高将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地产公司承担退赔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地产公司有过错

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方华:

让开发公司承担和它的过错程度相匹配的责任

主要就是一般买受人去买房子

在售楼处就会产生信赖保护

那么开发公司就这个权利外观

会产生一定的责任

还有空白合同销毁

没有建立一个有效制度

法庭最后酌定它的过错比例

以不超过20%为限

实际损失54万多元

核下来赔偿9万块钱

法院认为

该案不仅提醒地产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

也应引起购房人警觉。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许培培:

首先,

盖的印章全部是地产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从来没有出现过公司的公章

还有一点

小高的首付款支付以后

长达2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办理网签备案

但是他的前后差不多购房的同学

前后不到半个月就办理了网签备案

也是因为信了“特价房”的谎言

再次提醒大家:

买房是件大事

希望大家都能吸取教训

买房时要多核实信息

避免上当受骗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刘启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