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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云冈石窟美食街一店家门口拴红腹松鼠揽客?景区回应:个人宠物,已上报市场科

时间:2025-10-29 22:29:02


(相关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10月29日讯(记者 郭一鹏 实习生 孙舒颜) 10月28日,山西大同。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云冈石窟美食商业街一家店铺把松鼠拴在门口的黑猴雕像上,疑似用来招揽客人,并质疑其存在“虐待动物”的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该网友发布的图片上看到,有一只松鼠被拴在雕像附近,雕像前的立牌写着“松鼠非卖品,切勿触摸,禁止投喂,小心咬手,后果自负”。记者注意到,发帖者还称,早知道景区会有这样的东西,自己根本不会花钱进来玩。

而就在28日晚,有自称是云冈石窟商户虐待小松鼠视频的主人对此进行了回应,这名主人还发布了视频进行辟谣,他晒出了自己当年的购买记录,表示合法购买了人工繁殖的红腹松鼠,从松鼠刚睁开眼就开始养了,已经养了很多年。“这只红腹松鼠是人工繁殖的,没有野外生存能力,是自己的个人宠物,拴绳是防止小松鼠丢失。”

为了求证此事,10月29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了云冈石窟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用松鼠招揽客人的问题。“松鼠一直是商户的个人宠物,我们已经收到了游客的反馈,稍后会联系商家向他说明。”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已经将此事上报给了市场科。

然而,仍有网友称,红腹松鼠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其猎捕、买卖、运输和利用必须来源合法,并向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附有检疫证明。未经合法程序的任何交易行为均属违法。

网上搜索可见,曾有人针对个人饲养养殖的红腹松鼠是否违法这一问题进行过咨询。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对此进行过回复,称红腹松鼠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校对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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