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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公安局关于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3-08-09 18:56:07

高唐县公安局关于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高唐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高唐县公安局正在全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旨在通过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全社会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案件;

(四)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

(十)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实名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检举、控告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凡是群众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在破获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奖励。

三、举报方式

现场举报:高唐县公安局、高唐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电话举报:0635-110

赵警官:13506353459

常警官:13963029326

高唐县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

发布: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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