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西:数字赋能提升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监督质效_焦点速读

时间:2023-05-23 23:00:57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不断建立完善监督模型,近日,城西区检察院以取保候审保证金为切入点,与城西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监督,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打破信息壁垒,丰富数据资源


【资料图】

掌握数据是精准监督的前提。为找准数据来源,城西区检察院通过“平台查询+卷宗查询”等方式,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一审公诉案件信息数据。一是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平台,获取2021年以来本院办理的一审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案件信息数据657条。二是通过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获取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信息数据5593条。三是获取公安机关保证金账户银行交易明细1389条。四是查阅、调阅2021年以来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一审、二审公诉案件卷宗材料50余册。

确定监督关键词,进行数据分析比对

通过确定判决生效时间、不起诉时间、取保候审方式、保证金数额、现金存入、现金取出等十二个关键词分步骤进行了数据分析比对。通过采取横向比对的方式进行数据碰撞,提炼公安机关保证金账户“只进不出”及“只出未进”重点案件,并逐一分析研究,组建监督模型的雏形。后期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收取、退还保证金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进而构建完整的监督模型。

积极能动履职,制发检察建议

认真清查25条取保候审案件异常线索,要求承办人说明案件办理情况、异常原因。经梳理发现其中6起刑事案件的保证金账户存在收支不平衡的情况,其中3起案件已判决生效但保证金未及时退还,2起案件已被不起诉但保证金未退还,1起案件的保证金只有退还记录、没有缴纳记录。针对上述情况,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得到整改回复。目前,3起案件已退还保证金,2起案件因被告人均已收监、在本地无亲属委托,尚无法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待刑罚执行完毕,向本人进行退还,1起案件已核对出保证金缴纳记录。

随着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城西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正在建立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相关机制,努力实现数据共享,构建适应侦查监督特点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下一步,城西区检察院将在办案中强化融合式监督、一体化监督思维,逐步实现从数据零散分布到数据全量归集、从被动接收到自动交互、从人工筛查到智能研判、从个案闭环到监督闭环的转变,提高监督的精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有效破解日常检察监督中线索归集难、类案监督难、融合监督难等问题,有限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来源:省检察院数检办、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410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