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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菜市场经营海鲜,两人摊位相邻,却因一点琐事发生口角,还演变成互殴,造成彼此身体受伤,两人均被处以治安拘留。事发后,两人仍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近日,石狮法院借助政协力量快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龚某在湖滨街道某菜市场经营一海鲜摊位,与黄某的海鲜摊位相邻。2022年5月,黄某因龚某不小心碰倒其摆放在过道的电子秤,与龚某发生口角,之后演变成双方互殴。而后双方均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
2022年8月份,黄某到石狮法院祥芝法庭起诉,要求龚某赔偿其医药费用4万余元。龚某则认为黄某动手在先,不愿赔偿。开庭时,双方均表示不同意法庭进一步主持调解。
休庭后,承办法官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政协委员介入后,与承办法官一起到菜市场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并到公安派出所查阅行政处罚的相关案卷材料,了解事情的起因及双方长期以来的矛盾症结。
“‘邻里井’的典故相信你们都有听说吧,当年陈先生为了让邻居也能喝上井水,把自家围墙往后退半尺,与邻里共饮井水,邻里之间最重要的就是要和谐相处,相互帮扶。”政协委员分别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及说理释法工作,并以我市永宁镇“邻里井”的典故为例,让双方当事人约法三章,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矛盾冲突。
在政协委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龚某对黄某的损失适当进行补偿,双方亦均表示今后将本着邻里和睦的态度,继续经营好各自的生意。(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许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