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记者 贠建伟 通讯员 王颂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河南省濮阳市范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行政边界地区自然资源执法联动协作的意见(试行)》,旨在共同防治和打击行政边界区域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有个河南县(范县),河南县有个山东镇(樱桃园镇),山东镇有个河南村(金村),河南村住着山东人”,这一顺口溜形象描述了莘县和范县的地理差异,土地纵横交错、参差不齐,这种现象被称为“飞地交叉”。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的不同,莘县与范县在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着客观上的工作交错和争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范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加强联动协作,共同防治和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联合出台了《关于行政边界地区自然资源执法联动协作的意见(试行)》。在该意见中,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三项制度,联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交流,共同解决边界区域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联动协作机制运行模式,通过厘清管辖范围,重点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合。
据了解,意见的出台,探索出了“飞地交叉”执法新模式,将有力促进莘县资规局与范县自然资源局共同防治和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为鲁豫两省的自然资源保护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